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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西北大学国家法定传染病防控及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15        阅读量:

关于调整西北大学国家法定传染病防控及宣传

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2019 年 7 月 11 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对西北大学国家法定传染病防控及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构成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医疗卫生工作、学生工作、后勤工作校领导

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部)、教务处、校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校医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医疗防控工作组和宣传教育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医院(西北大学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建立“学校——院系”二级传染病防控体系,各院(系)、 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成立相应的传染病防控及宣传教育工作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

(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和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宣传内容及方案的设计、策略措施的制订、部门间的协调和组织、技术支持、督导评估等。

2.负责收集整理信息,拟订工作计划,落实上级教育、卫生 行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3.定期总结工作并负责向省教育厅、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报告相关情况。

二、医疗防控工作组和宣传教育工作组构成及工作职责

(一)医疗防控工作组由校医院、后勤集团、校内各院(系)、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组成,职责如下:

1.校医院负责传染病的紧急救治,被隔离人员的诊疗管理及转诊,传染病疫情监控和报告,发病人员和区域的取样、消毒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新生入学体检、大学生毕业体检、教工健康体检和慢性病管理、幼儿体检;疫苗接种、补种、查验卡证; 校内公共场所(学生公寓、教室、理发店、小商店等)卫生督导; 食堂、二次供水设施督导检查。

2.后勤集团负责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学生公寓的环境卫生保洁和消毒,校园灭鼠和防蚊、蝇、蟑螂,保障饮食、饮用水安全。

3.校医院、后勤集团、各院(系)负责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时, 对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实行隔离。

4.各院(系)、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负责本单位学生的因病缺勤报告和病因追踪工作、传染病发病情况的日常监控和报告工作;各院(系)负责疫情发生时本单位学生的晨午检工作, 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负责本单位学生的日常晨午检工作。

(二)宣传教育工作组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部)、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医院、后勤集团等单位组成,职责如下:

1.校团委充分发挥青年学生对校园健康文化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配合校医院在 3.24 结核病日、5.31 无烟日、12.1 艾滋病日等卫生主题宣传日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防治知识宣传活动。

2.教务处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负责大学生健康教育通识课、大学生健康教育慕课、“互联网+”大学生防艾微课等健康教育课程开设。

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健康教育宣传网络技术支持和公共卫生网络舆情监管。

4.后勤集团配合校医院在食堂、学生公寓等公共场所设立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宣传栏,定期组织后勤职工学习卫生健康知识。

5.校医院负责大学生健康教育通识课授课、大学生健康教育慕课的制作、新生入学艾滋病等国家法定传染病的专题宣教和防艾知识知晓率调查统计、全校范围内大中小幼学生的健康知识宣教等工作。

6.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部)及各院(系)负责所属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9 年 9 月 24 日

抄送:校领导

西北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9 年 9 月 24 日印发

信息公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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