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营造积极创新、奋发向上的学术氛围,促进校内举办各类国内外自然科学学术会议的规范化,提升学术会议的水平和效益,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自然科学学术会议是指由学校科学技术处(以下简称“科技处”)、科学技术协会共同主办,相关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杨钟健学术讲座”和“创新论坛”,以及由西北大学及各院、系、所、部、中心等单位名义主办或承办的以自然科学为主要内容的一般学术会议。
第三条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学术会议的院、系、所、部、中心等单位是学术会议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杨钟健学术讲座主讲人原则上须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外国院士等著名学者。创新论坛主讲人原则上须为获得过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专家学者,或在国内外相关领域被广泛认可的管理专家和行业精英等。
第五条举办杨钟健学术讲座和创新论坛的单位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科技处提交《西北大学杨钟健学术讲座、创新论坛申请表》(见附件)。
第六条承办杨钟健学术讲座和创新论坛的单位须做好相关资料保存,承办杨钟健学术讲座的单位原则上须做好讲座的全程录像。承办单位须在讲座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科技处提交通讯稿和相关资料。科技处收到相关材料并审核合格后,予以办理讲课费报销手续。
第七条主办或承办一般学术会议的单位,须在会议结束后向科技处进行备案。
第八条本办法自2019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4日施行,由科技处负责解释。原《西北大学自然科学学术会议管理暂行办法》(西大科〔2011〕2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
附件:西北大学杨钟健学术讲座、创新论坛申请表
附件:
西北大学杨钟健学术讲座、创新论坛申请表
填表日期:
主讲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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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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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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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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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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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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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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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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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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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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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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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意见 |
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
科技处意见 |
处领导签字:盖章: |
该表为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