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1日党派负责人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加强民主党派组织建设的有序性、针对性,根据各民主党派章程有关规定及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组织发展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经充分协商,现就我校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制定以下意见。
一、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
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应有利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作用,有利于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把握发展成员的条件,坚持发展是为了工作和在工作中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发展与巩固、数量与质量、重点与非重点、发展骨干成员和发展一般成员的关系,保持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特点。
二、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的基本原则
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三个为主”的原则,即“以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代表性的人士为主”。
2.注重质量、稳步发展的原则。要坚持发展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民主党派章程、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代表性人士。
3.保持各自界别特色、坚持重点分工原则。各民主党派在发展中要坚持各自特色,有利于民主党派发挥各自优势,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
4.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原则。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时应充分考虑党派成员的梯队结构和分布情况,有计划的重点培养和发展高层次、有影响的无党派知识分子,注意吸收政治素质好、层次高、代表性强、有发展潜力的无党派知识分子,并把他们及时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
三、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程序
我校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新成员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民主党派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维护安定团结,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努力钻研业务,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重点是发展具备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个别学科可吸收硕士学位)以上的本校无党派知识分子。
2.民主党派发展新成员的工作程序
(1)发展对象向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个人简况资料;
(2)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经集体讨论初审同意后,填写拟发展对象情况信息简表,提交校党委统战部;
(3)校党委统战部就拟发展对象与其所在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进行沟通了解,由基层党委填写意见表,并出具现实表现情况材料;
(4)经协商一致同意发展的,由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进行为期不少于6个月的培养考察,并于期满后报其上级组织审批;
(5)各民主党派上级组织批准加入后,向学校统战部备案,相关材料提交组织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或人事处(科级以下干部或教师),纳入其个人档案。
三、各民主党派新成员的教育培养工作
各民主党派应加强对新成员的教育培养工作。新成员教育培养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理论;
3.各民主党派的历史沿革、章程,建言献策的基本要求、参政议政的基本理论等。
四、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非特殊情况或工作确实需要,一般不应将在校学生(已有工作经历的研究生除外)、共青团员、工人、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人员作为发展对象。
2.发展对象如为正处级以上干部或正高级职称专家学者,应在发展前与党委及时沟通协商。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西北大学总支部
中国民主同盟西北大学委员会
中国民主建国会西北大学支部
中国民主促进会西北大学总支部委员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西北大学总支部委员会
中国致公党西北大学总支部
九三学社西北大学委员会
附件:1.民主党派拟发展对象信息简表
2. 民主党派新成员发展征询意见表
附件一:
民主党派拟发展对象信息简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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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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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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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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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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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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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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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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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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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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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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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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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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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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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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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加入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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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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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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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年月日
注:1.本表由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填写,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
2.统战部联系电话:88302216 电子信箱:xdtzb@nwu.edu.cn
附件二:
民主党派新成员发展征询意见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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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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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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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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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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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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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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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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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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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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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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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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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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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同志加入民主党派的建议意见 |
同意加入□ 建议暂缓加入□,请说明原因: |
本人政治表现 及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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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统战部 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注:本表由申请加入民主党派人员所在基层党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