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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岗位聘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03        阅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21〕8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2021年度陕西省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附件1)中具体申报条件执行。聘用在我校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申报材料

1.《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21年)》(附件2,纸质一式3份及电子版);

2.《2021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推荐简况表》(附件3,A3页面,纸质一式3份及电子版);

3.《2021年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情况表》(附件4,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

4.《申报人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5,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

5.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

6.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一式1份及电子版,原件由单位审核),校领导申报教授三级岗位的还应提供课时证明。

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21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附件6)填报。所有报送材料统一装入材料袋,一人一袋(材料袋封面模板见附件7)。申报材料12345、6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rsk@nwu.edu.cn,邮件名为“姓名-院系-三级岗位申报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严格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二)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8日17:00前将各申报人材料报至人力资源部岗位聘用办公室(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508室)。

联系方式:申怡博、顾恺(88308221);张浩(88308226)。

 


人力资源部 

2021年11月3日

 

信息公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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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9-88308002
邮编:7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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